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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魏高柔何以成为一代名臣

常越男 前线理论圈 2022-09-23

高柔,字文惠,陈留郡圉县人(今河南省开封市杞县),三国时期曹操的谋臣,与同时代的荀彧、郭嘉、荀攸等齐名。公元220年,曹丕废汉,建立魏朝,史称曹魏。高柔活跃在曹魏前中期的政治舞台上,担任廷尉多年,主管司法,后位列三公,以明于法理、处法公正、勇于直谏,获得时人称颂。

洞察时局  择主而事
高柔出生在一个有忠孝传统的官宦之家。他的曾高祖高固效忠汉朝。王莽篡汉建立了新朝,高固坚决不出仕做官,被人陷害,留下节烈之名。高祖高慎品行端正,为官清廉。曾祖高式、祖父高弘皆以孝顺闻名,举孝廉。高柔的父亲高靖,在东汉末年任蜀郡都尉,曾参与主持都江堰的水利修缮事宜。
年少时,父亲远赴外地任职,高柔被留在故乡陈留郡(今河南省开封市)。当时陈留的太守是张邈,曾参与讨伐董卓的战争,归附于曹操。高柔虽然年轻,但对时局有较强的洞察力,认为群雄四起,陈留的地理位置特殊,尽管太守张邈与曹操关系密切,但在各方势力的博弈中,陈留不可能太平,定是各方必争之地。因此,他建议当地的老百姓为躲避战争,尽量迁往其他地方。
可是,百姓们不认同高柔这么一个年轻人的想法,都以为凭借太守张邈与曹操的关系,战火不会殃及此地。孰料,兴平元年(公元194年),张邈趁曹操讨伐徐州牧陶谦的机会,联合陈宫发动叛乱,迎立吕布为兖州牧。陈留郡发生了战乱,生灵涂炭。张邈兵败后,投奔了徐州牧刘备。事实证明,高柔对时局的判断是非常准确的。

高柔因从兄(也有一说是“从父”)高幹是袁绍的亲戚而投奔袁绍。袁绍兵败曹操,兄弟二人归附了曹操。自此,高柔开始了在曹魏政权中几十年的仕途生涯。
良禽择木而栖,贤臣择主而事。高柔选择归附曹操,起初被任命为菅县(治所在今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西北)县长。原先在县中任职的官吏早闻高柔大名,知其铁面无私。因害怕被追责,数名庸官选择辞官归去。
面临地方人才凋敝的现状,为保证行政机关的正常运转,高柔竭力挽留这些官吏。他说:“如果属员有过失,根据实际情况,需要处理的就处理,但可以从宽处理的,也可以适度从宽。更何况这些属员自我上任以来,并没有过失,所以还是请召他们回来吧。”
在高柔的一番劝解感召下,官吏们纷纷返回县衙,并且严格要求自己,力争改过自新,地方政治生态由此得到一定程度的净化和改善。
高柔和高幹归附曹操后不久,高幹又反叛曹操,高柔虽未参与,却受到牵连,不被曹操看重。曹操任命他为刺奸令史,处理案件和刑狱。高柔处法平允,经常夜以继日地工作。
有一天晚上,他因为太劳累,抱着文书睡着了。恰逢曹操微服出访,看到高柔辛苦工作的样子,既怜悯又钦佩,遂将身上的裘衣解下盖在他身上。从此,曹操消除了对高柔的偏见,任用他为丞相府的仓曹属。
建安十六年(公元211年)三月,曹操派遣司隶校尉锺繇征讨汉中的张鲁,命令征西护军夏侯渊等从河东出发,与锺繇会师。此时,高柔却提出,如果领兵入关必会惊动关中的马超和韩遂,以为要攻打自己,逼他们叛变。与其如此,还不如先安定三辅地区。如果三辅地区平定了,只需发布文书,就能平定汉中。
可惜的是,曹操没有采纳他的建议。锺繇出兵之后,关中的将领们果然心生猜疑,马超、韩遂等10部起兵反叛。
高柔对东汉末年的局势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,这与他敏锐的政治洞察力息息相关。作为三国时曹魏大臣,高柔仕于曹操及曹氏几位皇帝,政治影响力几乎贯穿整个曹魏时期。景元四年(公元263年),高柔去世,年90岁,谥曰“元侯”。

上疏进言  裨益朝政
高柔勤于政务,在实际工作中,善于进言,为曹操和后继的曹魏政权统治者们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、建议。
曹操是曹魏政权的奠基人。在他统治期间,由于连年征战,士兵厌战,常有逃跑者。为此,曹操制定了严酷刑罚,凡士兵逃亡,可缉拿拷打其亲属。尽管这样,仍无济于事。于是,曹操主张施以重典。
一次出征,有个军中吹鼓的叫宋金的人带头和几个士兵借机逃匿。有司就抓了他的母亲、妻儿和弟弟,并建议曹操把他们全部杀头正法,以杀鸡儆猴。高柔明知用重典系曹操之本意,仍坦陈不同意见:
“士兵逃亡确实是个问题,但是,对其亲属施以重刑,我以为不妥。我听说,逃亡者中不乏后悔者,由于以往士兵一逃就惩罚其亲属,这样就绝了他们返回之望,逼得他们一条道走到黑。依我之见,应宽大其亲属,不予追究。一来,可以使逃亡者不信煽动;二来,可以使更多反悔者重回军队。如果继续沿用旧法,以至加重,则恐怕军队中一人逃亡,其他人必然担心祸及于己而跟着逃亡,其家属也会由此恐慌,导致不问真假大量逃亡。这不是在制止逃亡,而是在促进逃亡。”
高柔的一番话,曹操听得频频点头,下令废止追究逃亡军士家属的命令。实施后,深得广大士兵的拥护,军心大振,士兵逃亡事件的发生率有所下降。
魏文帝曹丕建国之初,迫切需要经验丰富、擅长政务的官吏。当时位列一品的三公(太尉、司徒、司空)并没有实际的政务要求,很少参与朝政。高柔上疏请求发挥三公的作用。
在他看来,历代王朝兴盛,离不开君臣之间的良性互动——“明王圣主任臣于上,贤相良辅股肱于下”。三公都是国家的栋梁,如果仅仅把他们尊崇起来而不赋予其实务,是一种资源的浪费,也不符合朝廷任用大臣的本意。他建议,朝廷如果有一些需要决策、涉及刑法诉讼的重大事件,应当咨询德高望重的三公。每月初一、十五,请三公入朝,讲授吏治得失,为统治者提供对策和建议。曹丕接受了高柔的建议。

曹魏政权重视儒学,高柔也是儒学复兴的积极支持者。早在黄初五年(公元224年)四月,曹丕设立太学,制定五经的课试之法,设置《春秋谷梁》博士,得到了士族集团的拥护和支持。魏明帝曹叡即位,高柔上疏提出尊重道学、优待博士。
他认为:“尊道重学,是圣人的洪训;褒文崇儒,是帝王的明义。”他建议新皇帝继承先王崇儒重道的传统,重视这些经学博士,因为他们是“道之渊薮,六艺所宗”;根据学识、品行的优劣,给予这些博士相应的待遇和升迁的机会。曹叡对高柔的建议予以了采纳。
魏明帝曹叡统治时期,朝廷有严苛的禁猎之法。按照相关规定,凡杀死皇家禁地麋鹿的人,都要被处以死刑、没收财产。
针对这种情况,高柔上疏指出:“中国古代历来有重农的传统。圣贤的帝王,都以扩大农业生产为要务。在我们国家,一个男人不耕种就有人会挨饿;一个女人不织布就有人会挨冻。这些年来,百姓要承担各种劳役,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已经很少,再加上有禁猎的法令,麋鹿繁衍增加,毁坏了很多农作物。请皇帝感念农业生产的艰难,对百姓宽容,解除禁猎之法,允许他们捕杀麋鹿,使农业生产得以恢复。”
可见,高柔的上疏涉及治理百姓、兴行教化、重视农业生产等各个方面,对当时的朝政大有裨益。
直言极谏  严明执法
除了建言献策外,高柔还据理力争,勇于向皇帝直谏。在担任司法官员期间,他明法达理、直言极谏,真正做到了坚守原则、惩治不法、稳定民心。
曹操晚年,设立校事一职,专门负责刺探官情民事,为皇帝的耳目。对于校事的设置,高柔有不同的想法。他向曹操直言,由于任人不当,校事赵达等人在实际工作中作威作福、专擅独权,应当进行整治。但曹操并不接受高柔的建议。后来,赵达等人的劣行暴露,曹操将其处死。魏文帝曹丕统治期间,校事刘慈等在几年间,举报官吏、百姓的行为万余起,高柔要求下属一一核对虚实,审慎处理。此举保全了很多人,避免发生因校事随意举报而造成的冤案。到嘉平年间,校事一职最终被废除。
魏文帝曹丕初政,以严法治民。当时,民间有很多诽谤流言,曹丕对此非常反感,一旦出现“妖言”,就杀死当事人,并奖赏告发者。高柔力谏不可,请求废除这种妖谤赏告之法。曹丕不接受他的建议,造成了严重的诬告之风。最终,朝廷不得不下令禁止诬告。 
法规之威严源于执法公平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这方面,高柔从不偏袒权势者。魏明帝曹叡统治时期,禁止在皇帝的苑囿中打猎。有一次,一个负责屯田的典农刘龟为追捕野兔不小心闯进了魏明帝的猎场,此事被他的属官功曹张京告发。
按照当时的法令规定:“谋反大逆乃得相告,其余皆勿听治,敢妄相告,以其罪罪之。”也就是说,尽管刘龟射兔一事属实,但此罪不是谋反之罪,可以不必告发。这一规定也是为了打消奸诈小人靠诬告获取功名富贵的企图。
这一案件交到高柔手中。他秉公执法,上书明帝,请求公布告发者的姓名。魏明帝偏袒自己的亲信张京,令高柔只处罚刘龟。他批评高柔道:“刘龟竟敢在朕的禁地内狩猎,分明是藐视国法,就应当处死!我把刘龟送交廷尉,廷尉便当拷打审讯,怎么反而来请示告发者的姓名,难道朕会平白无故地逮捕刘龟吗?”
高柔心平气和地解释说:“陛下让我做廷尉,廷尉执掌国法就像天下的一杆秤,必须做到事事依法、公正无私,怎能按陛下一时的喜怒去破坏整个国家的法度呢?”魏明帝被这一席话问得哑口无言,只得让高柔按正常程序审理案件。刘、张二人都得到了公平处理。事后,高柔说:“法律是公平的,不管什么人犯了法,都应该各当其罪才是。”   
高柔是曹魏的名臣,也是中国古代“良臣”“直臣”的代表。他重视个人品德修养、孝顺父母、勤勉敬业;敢于挑战专制君主、坚守原则、刚正不阿。在三国鼎立的复杂时期,他保持着对时局敏锐的洞察力,提升自己的政务能力,明法令、守规矩。同时,他怀着时代的责任感,心系百姓、建言献策、纠偏补过。高柔身上所体现的中国古代官员的一些特质,值得今人思考借鉴。



作者:常越男,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满学研究所研究员


文章来源:《前线》杂志2021年第9期,原标题“明法达理  勤政直谏”

责任编辑:金蕾蕾

版式:小林

图片来源:视觉中国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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